法律

行政诉讼费一般由哪方承担

  一、行政诉讼费一般由哪方承担

  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的费用由当事人预交,在案件审结后,按实际费用确定由败诉方负担。但这只是原则规定,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费用承担问题还有其他规定,如双方当事人分担,驳回起诉的案件由起诉人负担等方式。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二、行政诉讼费用怎么承担

  行政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具体办法:

  (1)当事人一方败诉的,由败诉方承担;

  (2)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当事人双方依责任大小共同负担;

  (3)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败诉时,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诉讼费用的承担;

  (4)原告撤诉的,由原告承担;

  (5)由于当事人不正当的诉讼行为而支出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承担;

  (6)当事人申请获得诉讼资料副本的制作费以及当事人应支付的实际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由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承办人随时通知申请人预交。

  《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三、行政诉讼中存在虚假诉讼吗

  行政诉讼中虚假诉讼,事实认定不清,主体错误的,由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诉讼请求,情节严重的,将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中规定的虚假诉讼罪明文规定只适用于民事诉讼的范畴,对于主观恶意较大的虚假诉讼可以以诈骗罪等相关罪名对其进行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