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遗症怎样赔偿
一、工伤后遗症怎样赔偿
工伤后遗留的后遗症也算工伤,法律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康复费用,一个病情恶化的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对于病情恶化的费用问题《工伤保险条例》是这样规定的: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复查鉴定后,按相关标准赔偿。
在当代的社会,大多数人可能对于工商的赔偿方面问题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实际上如果因为工作方面的原因导致伤害手骨断裂,需要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确定一下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的具体金额,之后就是需要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来进行一定的处理。
二、怎样申请工伤赔偿?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工伤赔偿的主体其实可以划分为两类主体,一类是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一类是我国的工伤保险机构,一般来说,工伤保险是每个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保险项目,在工伤发生时,工伤保险即可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