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区别

  一、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区别

  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区别在于不同的法律特征:

  (一)人身权法律特征:

  1、人身权是与所有权、其他物权、债权等财产权相对称的一种权利,例如姓名权、荣誉权、创作权等;它可以由自然人享有,也可以由法人享有。

  2、人身权可表现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个方面,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本身所应有的权利,如自然人享有的姓名和法人享有的名称、字号的权利,自然人或法人享有的荣誉权以及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身份权是法律保护权利主体因地位、关系或行为所发生的权利,如家庭关系中的亲权、监护权、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等。

  3、人身权利与作为权利主体的自然人或法人紧密相连,不可分离。除依法律规定外,人身权不能转让。

  (二)财产权的法律特征:

  1、财产权的主体限于现实的享有或可以取得财产的人;财产权的客体限于该社会制度下法律允许私人(自然人和法人)可得享有的。因此,财产权是与社会制度密切相关的权利,与人格权亲属权大不相同。

  2、财产权除极少的例外情形以外都是具财产价值的,这种经济价值又是可以金钱计算的。

  3、财产权原则上都是可以处分的,不具专属性。可以处分,指可以转让、可以继承;可以抛弃。不具专属性,因而可以由他人代为行使。在一般情形,权利的归属与权利的行使是可分的,例如未成年人的权利由法定代理人行使、破产人的权利由破产管理人行使、失踪人或禁治产人的权利由管理人行使等。当然,财产权也具有专属性。

  二、人格权和身份权包括哪些

  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身份权主要包括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等。身份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依一定行为或基于相互之间关系所发生的一种人身权利。如亲权、荣誉权、婚姻自由权等。有些身份权是由当事人特定的行为所引起的。有些身份权发生在亲属之间,例如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双方无论哪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都有向对方要求给予经济上补助和生活上照顾的权利。

  三、人身权包括哪些具体权益

  凡是与公民的人身或法人的组织紧密联系在一起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均可称为人身权。人身权因主体不同而分公民的人身权和法人的人身权。因性质不同而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又分为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

  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属于一般人格权。

  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贞操权等。

  身份权主要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