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假释的刑罚
一、不可以假释的刑罚
不可以假释的刑罚如下:
1、不管累犯被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都不得假释。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3、因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4、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二、可撤销假释的情形
1、犯新罪的;
2、被发现“漏罪”的;
3、在假释考验期间有违法行为的;
4、或者有违反假释规则行为的。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小编提醒您,根据《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三、假释的程序是什么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