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怎么处理?
一、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怎么处理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民法界议论的热点课题,如何解决责任竞合,多数意见是允许受害人单一选择请求权的主张,认为受害人要么请求侵害人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要么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二者只能择一,不得行使两个请求权。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说债务人的违法行为,既符合违约要件,又符合侵权要件,导致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一并产生,又违约责任引发债权人索赔的请求权,侵权责任也引发债权人索赔的请求权,两个请求权有重迭之处,形成请求权的竞合。如果允许债权人不受限制地行使两个请求权,就会导致债务人因请求权的重叠而承担双重民事责任,造成不公。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受损害人可以选择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请求对方承担。
上述就是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怎么处理这两个问题的解答。合同的违约条款的重要性不亚于合同所要实际履行的内容,对双方的影响都是很大的。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确定好合同的违约条款,以减少后续因合同履行不能而造成的关于违约责任方面的纠纷。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泰州律师。
二、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
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二种,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之一种,是民事财产责任。
三、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发生的原因
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沿海地区涉外、涉港澳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规定:“一个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有时可以同时产生两个法律关系,最常见的是债权关系与物权关系并存,或者被告的行为同时构成破坏合同和民事侵害。原告可以选择两者之中有利于自己的一种提起诉讼,有管辖权的受诉法院不应以存在其他诉因为由拒绝受理。但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分别以不同的诉因提起两个诉讼。”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正式从立法上明确允许违约责任和侵害责任竞合,并规定当事人有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