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院费用谁来承担

  一、法院费用谁来承担

  在实务操作中,对诉讼费其实都有规定的,具体多少,怎么计算,由谁负责,是先交钱还是先立案等等,都自有一套计算流程和操作方式。这些信息都可以到各地法院的立案庭可以获取的信息。这里先说一下,我们国家对于劳动纠纷和涉及行政案件都是固定收费的,和具体的诉讼标的额没有任何关系。至于刑事案件,那就完全是免费的,这一点也是理所当然的。最麻烦的是民事纠纷,各种案由的不同,标的额的不同,都有计算的方法,虽然计算不难,但是比较麻烦。所以,具体多少就不再述说。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费用有哪些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即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如何计算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现在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再需要向人民法院交纳申请费了,而是由人民法院在执行中直接从被执行人处执行。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申请法院执行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二)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