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家暴离婚财产分割比例是什么?

  一、家暴离婚财产分割比例是什么?

  家暴离婚财产分割比例并没有法律对此进行规定。家暴属于法律上规定的过错行为,对方存在过错行为,另一方只能要求对方损害赔偿,至于赔偿的多少则根据受害人的损害情况来进行判定。或者双方之间可以自行约定家暴财产分割比例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财产的分配情况首先由离婚双方当事人协商来确定,如果实在协商不成的再由人民法院对此进行判决,同时人民法院是需要按照照顾子女,无过错方等基本原则来确定的。因此如果存在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的过错,在财产分配这个方面是会受到一定影响的。

  二、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没有固定的标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

  1、男女平等。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

  4、照顾无过错方。

  5、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