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保险报案时间限制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保险报案时间限制有哪些

  交通事故保险报案时间限制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报案时间是48小时。根据法律规定,发生车险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报案,以便保险公司进行定损认定,及时进行赔偿。当事人没有立即报案的,也应在车险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报案。如果超出48小时,在事故原因和责任不好认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得不到充分的赔偿,保险公司可能会拒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的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三、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不理赔怎么办

  如果保险公司不赔偿,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将找事做、车辆所有人、保险公司共同列为被告要求赔偿。小编提醒您,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