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一、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包括设立宗旨、目的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其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的依法设立主要是指设立程序而言,即公司的设立必须依据法定的程序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领取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有的公司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的设立还需经审批程序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我国公司法将公司享有的独立的法人财产称之为法人财产权,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独立财产是指法人财产、经费与法人的规模相适应。特别法、单行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名称相当于自然人的姓名,可以自由选用,但必须标明公司的种类即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必须在依法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的基础上自负盈亏,用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独立承担责任。

  二、公司什么时候取得法人资格

  公司在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即确立了其法人资格。

  三、企业法人资格怎么取得

  由该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申请办理登记,去当地工商局出示营业执照即可办理法人资格证。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