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不到案怎么处理
一、犯罪嫌疑人不到案怎么处理
犯罪嫌疑人不到案的处理:
犯罪嫌疑人不到案应当区分不同原因,来确定是否中止审理,如果是个人拒不到案的,则可以按照缺席审判的原则来进行处理,但如果涉及到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到案的,则可以中止审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二、犯罪嫌疑人不到案中止审理?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情形是: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三、犯罪嫌疑人没到案能不能批捕
小编提醒您,犯罪嫌疑人没到案还是可以进行批捕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