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律师费由谁承担
一、民间借贷的律师费由谁承担
民间借贷的律师费由委托人承担,按照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所依法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就是实行政府指导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二、民间借贷律师费是多少钱一个月
民间借贷律师费标准如下:具体如下:
1、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照1%交纳。
律师费用水平现在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但是收费文件给的是一个收费幅度,当事人要跟律师协商后确定具体数额。小编提醒您,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
三、民间借贷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1、被告住所地
被告为自然人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合同履行地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也就是说,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还或支付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