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是否需公开
一、强制执行申请是否需公开
强制执行申请不一定需公开。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提前通知被执行人,人民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且不能通过电话通知或者让申请人通知来代替。如果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法院就可以采用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过后,即视为送达。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小编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