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监护人是指谁
一、受委托监护人是指谁
委托监护是由合同设立的监护人,委托监护属意定监护,可以是全权委任,也可以是限权委任。
(一)由父母委托他人做其子女的监护人。
(二)由法定监护人把自己的监护职责委托他人实施。委托监护可以是全权委任,也可以是专门委任。
前者如父母把子女委托给祖父母、外祖父母全权照料,或者配偶把精神病人委托精神病医院或者福利院全权照料;后者如委托给保姆、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医院等。
委托监护原则上不能改变原监护人的地位,不同于法定监护人以内部协议确定监护人的情形,也不同于监护变更。
监护权为监护人的专属权利,不得抛弃或移转于他人,但其行使可以合同委托于第三人,监护人将其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的,原则上不具有变更监护的效力。
受委托人仅得在委托范围内,行使监护职务,非由监护人受让监护权,故监护人虽已委托他人行使,自己仍有行使的权责。
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仍然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委托监护是由合同设立的监护人,委托监护属意定监护,可以是全权委任,也可以是限权委任。
二、监护人必须是户主吗
监护人不一定得是户主。
《民法典》27条关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及其监护顺序】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爸爸作为监护人可以打孩子吗
爸爸作为监护人不可以打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