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和解后可以撤案吗
一、立案和解后可以撤案吗
如果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会依职权走程序,当事人调节是不会影响到的。如果是自诉案件,那就可以撤销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诉讼和解与诉讼调解的区别
诉讼和解与诉讼调解相比较,有以下几点区别:
(一)性质不同。前者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后者则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
(二)参加的主体不同。前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后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
(三)效力不同。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根据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
三、立案后和解会留案底吗
不会。依照法律规定,派出所已经立案的仍然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院认为情节轻微的,也可以不起诉。当事人之间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属于从轻处罚情节。对于检察院不起诉的,因是无罪处罚,不会留案底。如果派出所未刑事案件立案,而立的是治安案件,派出所调解后就有可能不移送起诉了,就不会有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