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公司注销手续
一、如何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公司注销手续
1、登报
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2、注销社保
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3、注销国、地税
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完税。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5、注销银行账户
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注销印章
最后,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二、公司注销后债务责任应该如何分摊
公司注销后债务责任的分担是公司注销前未依法进行清算的,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由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三、公司注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