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辩护要点
一、聚众斗殴辩护要点
聚众斗殴辩护要点包括:
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可作“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大致有三种:
①刑法不认为犯罪的。
②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
③刑法不予追究的。
(2)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辩护的法定理由。
(3)罪轻辩护的法定理由。
(4)注重抗辩从重处罚的理由。
2、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1)性质上的酌定情节。从法理上讲,相对于直接故意的间接故意,相对于积极作为的消极不作为,都是司法实践中经常考虑的从轻处罚酌定情节
(2)主观恶性程度的酌定情节。民事纠纷引出的刑事犯罪相对于偶发的刑事犯罪,突发性犯罪相对于预谋性犯罪,出于义愤的犯罪相对于无缘无故的犯罪,处罚都轻重有别。
(3)犯罪后因交代罪行或退赃而形成的酌定情节。
(4)犯罪次数上的酌定情节。相对于惯犯的偶犯,相对于累犯的初犯,都是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
(5)实得利益方面的酌定情节。
(6)量刑平衡方面的酌定情节。我国黾未实施判例法,但法院往往都要考虑上级法院和本院对同类案件的量刑,还要考虑同案各被告如何拉开档次的问题。
二、聚众斗殴会留案底吗
涉嫌聚众斗殴罪如果确实判处刑罚的,就有案底。小编提醒您,案底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
三、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本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