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及流程分析
一、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及流程分析
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医疗事故赔偿的流程:
1、鉴定医疗事故。
2、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
3、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事故赔偿基数。
4、计算赔偿总额。
5、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
二、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构成要素是什么
小编提醒您,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素是:
1、客观上存在损害事实;
2、医务人员有违法行为或技术上的失误;
3、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医疗事故赔偿协议的签署流程
医疗事故赔偿协议的签署流程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在医疗事故赔偿协议签字。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