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如何区分
一、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如何区分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分标准如下:
1、产生基础。违约责任是基于合同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责任,而侵权责任是基于行为人没有履行法律上的规定的或者认可的应尽的注意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基础,又以债务的存在为前提,而且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
2、归责原则。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以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辅;而侵权责任以过错责任为重点,极少采用无过错责任。
3、举证责任。在合同之诉中,受害人不负举证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明违约是由法定事由引起。在侵权之诉中,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但在特殊侵权中,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4、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请求权和侵权责任请求权可以同时申请吗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一般不能同时主张。小编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法律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的处理原则
1、禁止竞合。即合同关系当事人不得将对方的违约行为视为侵权行为,只有在没有合同关系时才产生侵权责任。
2、限止竞合。即原则上承认责任竞合,但对选择诉讼有一定限制。认为,只有在被告既违反合同法律规范又违反侵权法律规范,并且后违反侵权法律规范即使在无合同关系下也构成侵权时,原告才有双重诉因的诉权。
3、允许和选择竞合。即原告基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两个请求权,既可以提起合同之诉,也可以提起侵权之诉。并且一项请求权因时效届满被驳回时,还可以行使另一项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