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卖妇女罪成立标准的阻碍有哪些
一、被拐卖妇女罪立案标准的阻碍有哪些
被拐卖妇女罪立案标准的阻碍有如下的: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行为人主观上有出卖的目的。
三、被拐卖妇女罪的量刑
小编提醒您,《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的;
(六)造成被拐卖的妇女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七)将妇女卖往境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