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拆迁房转让有纠纷怎么处理

  一、拆迁房转让有纠纷怎么处理

  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这四种方式解决。所谓的和解,就是拆迁房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来解决问题,所谓的调解,就是有第三人参与的解决方式,实在不行,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1、和解。

  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

  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

  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4、诉讼。

  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

  诉讼要注意诉讼时效,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依法律的特别规定。

  二、买安置房的风险有什么

  1、政策因素。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价格因素。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

  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的因素。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

  三、拆迁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1、购房产权证还没有办出来的房屋,要注意核实动迁安置协议,要求动迁安置协议上的被拆迁人和同住人签字。

  2、在动迁安置协议上签字的人可能只有被拆迁人,但法定的同住人是拆迁安置房屋的共有人,所以在购买房产证还没出来的房屋时一定要求同住在买卖合同上签字。

  3、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很关键,约定要尽量详细,对付款方式、交房、交易过户、税费承担、户口、抵押、违约等条款要尽量全面。

  4、违约条款的设定,要做到既要合法又要能制约对方违约,违约金约定过高法律不予保护,在违约条款的设置上一定要重视。

  四、动迁房买卖纠纷有哪些情形

  1、一房多卖情形下,多个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

  2、当事人先后签订数份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对房屋价款和履行方式约定不一致的

  3、以他人名义购房,借名人与登记人发生纠纷的

  4、一方当事人确实为购房出资,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系借名关系的

  5、借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证住房,能否要求登记人将房屋过户至借用人名下

  6、动迁房买卖签订后,买方交付了房款,并实际占有了房屋,能否直接要求确定房屋归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