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婚前彩礼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彩礼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彩礼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结婚之后对于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在区别的时候经常会有纠纷,特别是关于彩礼的归属问题,彩礼应当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但在法定情形下应当予以返还:双方登记结婚后未共同生活的;双方未登记结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且后两种情况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给的彩礼钱是否是共同财产

  婚后给的彩礼,如果没有明确规定是赠与一方的,视为是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明确规定属于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离婚后,男方可以请求返还支付的彩礼:

  (一)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