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和无效合同的区别
一、合同无效和无效合同的区别
合同无效和无效合同的区别: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的情形,确认无效前可能有效、可能效力待定。无效合同是不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1、行为人要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进行折价补偿;
3、当事人有过错的还要按照过错程度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三、合同无效怎么解除
无效合同不存在解除的问题。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为无效合同后,其效力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回归到合同订立前的原始状态,因无效合同产生的收益,属于不当得利,需要返还。小编提醒您,因无效合同带来损失的,有权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损失,双方都有责任的,则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