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区别
一、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区别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区别为:
1、对象不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处分的处罚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工作人员、公务员等。
2、违反的法律法规不同:行政处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工作人员违纪违法。
3、做出行政处罚、处分的主体不同:做出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而做出行政处分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工作人员所隶属的国家行政机关。
4、处罚的分类不同:行政处罚的分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5、救济手段不同:行政处罚的救济手段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处分的救济手段有申诉、控告。
二、行政处罚会留下案底吗
小编提醒您,行政处罚不会留下案底。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三、对行政处罚不服怎么办
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有关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具体行政决定不服的;或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即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