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屋产权证书需要几天办理
一、拆迁安置房屋产权证书需要几天办理
拆迁房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房产证应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二、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拆迁安置房无房产证能否继承
拆迁安置房无房产证能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小编提醒您,但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