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对方起诉离婚不想离怎么办

  一、对方起诉离婚不想离怎么办

  对方起诉离婚不想离的办法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多久能办理

  起诉离婚要三到六个月能办好。小编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若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三个月内依法判决。

  起诉离婚的需要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1、双方的身份信息、结婚证的复印件、子女的身份信息;

  2、起诉状;

  3、婚后夫妻感情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明确诉讼请求、财产的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三、离婚诉讼费需要本人亲自去缴纳吗

  离婚诉讼费可以由本人或代理人去法院指定的缴费地点缴纳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