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裁决书怎么写
一、劳动纠纷裁决书怎么写
劳动纠纷裁决书要写明如下内容:
1、首部。应当写明制作裁决书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全称以及文书名称、年号及仲裁书编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
2、正文。正文是裁决书的核心部分,应写明:
(1)仲裁请求,即申请人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审理所要解决的问题和达到的目的。
(2)争议事实,即争议发生的经过,双方争议的焦点及各自的主张等。
(3)仲裁理由,即仲裁庭作出裁决所依据的事实和所适用的法律。
(4)裁决结果,即仲裁书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确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和权利义务的承担所作的决定。
3、尾部。尾部是裁决书的结尾部分,应由仲裁员在裁决书上签名,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并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写明裁决日期。
二、员工提起劳动仲裁需要交什么材料
员工提起劳动仲裁需要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仲裁与判决的区别
仲裁与判决有如下区别:
2、仲裁只是解决争议的途径之一,不是最后途径,也不是唯一途径。但是法院判决是解决纠纷的最后的司法手段。
3、仲裁和法院判决适用的范围不同,仲裁裁决范围小于法院判决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