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事案件要开庭了,公安机关有权处理冻结的银行卡吗

  一、刑事案件要开庭了,公安机关有权处理冻结的银行卡吗

  刑事案件要开庭了,公安机关有权处理冻结的银行卡。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阶段可以冻结有犯罪嫌疑的个人或者单位的银行账户。冻结个人或单位的银行帐户是一种侦查措施。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二条公安部督察委员会领导全国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负责对公安部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安部部长负责。公安部督察机构承担公安部督察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督察机构为执法勤务机构,由专职人员组成,实行队建制。

  二、什么刑事案件不用开庭

  下列刑事案件不用开庭: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三、刑事案件开庭受害人到庭吗

  刑事案件被害人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一般应当出庭作证。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小编提醒您,如果担心有危险,可以进行伪装,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权利有参加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控告犯罪行为、依法申请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和审判人员回避、对于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