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的作用,用益物权的范围
一、用益物权的作用
用益物权的作用如下:
1、促进物的有效利用
在用益物权法律制度条件下,用益物权人可以通过对他人之物的使用获得利益,从而使人们在不能取得或不必取得某些物的所有权时,也能利用该物而获得利益。
2、保障物的使用过程中的利益平衡
在当代,用益物权制度不仅是在物的所有人和利用人之间维持利益平衡,还要维持社会与物的所有人及利用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3、维护物的利用秩序
(1)确定主体的权利义务模式。
(2)公示既有用益物权。
(3)规制用益物权变动方式。
二、用益物权的范围
用益物权的范围如下:
1、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2、宅基地使用权,权利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3、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4、地役权,权利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5、居住权,自然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三、用益物权有动产物权吗
用益物权有动产物权。小编提醒您,我们国家有四种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都是属于不动产。
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