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仲裁裁定是否具有强制执行力

  一、仲裁裁定是否具有强制执行力

  仲裁裁定具有强制执行力,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强制执行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小编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