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费用如何算
一、行政诉讼律师费用如何算
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
(2)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
(3)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2-4%
(4)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3%
(5)1000万元以上1-2%。
二、行政诉讼特有原则
1、选择复议原则;
2、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3、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三、行政诉讼时效期间是多久
行政诉讼时效期间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小编提醒您,《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