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协议是不是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一、行政协议是不是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协议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需视情况而定:
1、行政合同中的内容如果涉及到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且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则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2、如果行政合同中的内容没有涉及到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二、行政复议适用的具体范围有哪些
行政复议适用的具体范围有如下的: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3、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4、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5、其他情形。
小编提醒您,《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三、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六十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小编提醒您,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