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职责应该如何处理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职责应该如何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职责应该的处理方式如下:

  1、要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

  2、要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出资额显著过低的,其他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般具有如下法定权利:

  1、分红权,即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

  2、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3、知情权;

  4、权利受到损害时,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三、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种类

  股东的出资方式有的种类: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