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轻微的行政处罚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轻微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有什么权利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权利有:
1、知情权;
2、陈述和申辩权;
3、要求举行听证权;
4、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
5、请求赔偿权;
6、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权;
7、申诉或者检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