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有效期限定哪些情况下
一、公证书有效期限定哪些情况下
公证书有效期限定如下情况:
1、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2、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3、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公证书应具备的内容
小编提醒您,公证书有以下内容:
1、公证书编号。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3、公证证词。其内容包括:公证证明的对象;公证证明的范围和内容;证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等。公证证明对象、范围不同,公证的条件、内容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这些都要在证词中有所反映。公证证词所涉及的组织名称第一次出现时必须使用全称;所涉及的日期要采用公历。需涉及农历时应采用括号注明。
4、承办公证员的签名或签名章、公证处印章。
5、出证日期以公证处审批人审核批准的日期为准。此外,未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应在公证证词中注明,并注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公证证词中注明的文件也是公证书的组成部分。
三、公证书可以反悔吗
公证书一般不可以反悔。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