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
一、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可以知道,行为人只有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之下,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用承担民事责任。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过失等情况时,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具体如下:
1、一般侵权责任;
2、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
3、个人劳务责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损害的责任;
4、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网络侵权责任;
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的责任;
6、第三人侵权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责任。
三、过错责任原则构成要件有什么
过错责任原则构成要件有: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侵权行为和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即故意或过失。一般情况,以上四要件均由原告证明,缺一不可否则不构成侵权。但在过错推定情况下,侵权人是否有过错实行推定,由被告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