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主要是明确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具体如下: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客体的特定性: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只能是本集体所有的非农业用地。

  4、福利性

  5、无期限性

  6、稳定性与必要的调节性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

  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有: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