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后债权如何处置
一、破产清算后债权如何处置
破产清算后债权如下处置:
1、公司破产后,公司需要先成立清算组织;
2、清算组织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且直接受偿。或者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3、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那么该公司就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股东不可以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的债权。
4、破产清算后,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破产债权申请的材料
小编提醒您,破产债权申请一般需要以下几项材料:
1、申请书。应根据法律相应规定,说明债务人拖欠申请人债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已符合破产条件,申请人因此以债权人资格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2、申请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身份证明。
3、债权性质、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情况并附相应证据。
4、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呈持续状态的有关证据。
5、审计报告。
三、破产债权的期限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三十日到三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一般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