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事判决书需要送达哪些人员

  一、刑事判决书需要送达哪些人员

  刑事判决书需要送达人员包括当事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二、刑事判决书可以公开吗

  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但这也并非表明所有的刑事判决书都能在互联网上查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互联网公布:涉及国家秘密的;未成年人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所以,刑事判决书除了有不得在互联网公布的情形外,都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三、刑事判决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