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一、劳动法规定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根据及国务院发布的,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取消晚婚假,现在国家不再鼓励晚婚晚育了,所以现在各省的婚假育假基本上都按正常的走: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晚婚晚育政策取消了吗?
晚婚晚育政策并没有取消,依然是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重要内容之一,只是如今已经取消掉了晚婚假而已。晚婚面临是在我国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往后推迟三周岁,晚育则一般为24周岁。
三、晚婚晚育政策是怎样的
晚婚晚育政策是中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晚婚就是在法定最低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基础上,适当推迟实际结婚年龄。法定最低婚龄是婚姻法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并不是必须结婚的年龄界限。中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迟于法定婚龄3年以上者,即为晚婚。晚育是指适当推迟妇女婚后的初育年龄。在一般情况下,结婚是生育的前提,但是生育行为并不一定与结婚行为同时发生。中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妇女在24周岁以上生育者,即为晚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