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何不同
一、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何不同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的不同如下:
1、实施主体不同。行政处罚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家各级行政机关、授权或委托的社会组织按行政处罚程序实施;刑事处罚则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实施。
2、适用前提不同。行政处罚以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但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为前提;刑事处罚则以个人或单位的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
3、适用依据不同。行政处罚适用的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性法规以及规章等;刑事处罚适用的依据只能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刑事法律。
4、处罚种类不同等。行政处罚包括人身罚、财产罚、申诫罚和能力罚(行为罚)四大类;刑事处罚包括主刑、附加刑两部分,其主要是人身罚和财产罚。
二、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可以并处吗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可以并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竞合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行政机关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后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种是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认为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后,再依据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追究违法行为人行政责任。
小编提醒您,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应当附卷。
三、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联系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都是国家对违法者实施的剥夺其某些权利的强制手段,与私法有明显的区别,属于公法的范畴。所以二者存在某些相类似之处:
1、构成二者必须都以违法行为作为前提。
2、均由法定国家机关以国家名义实施,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都无权以自己名义对违法者实施处罚。
3、处罚方式都有人身罚和财产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