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需要的材料与文件以及动产抵押的风险
一、动产抵押需要的材料与文件
动产抵押需要的材料与文件包括:
1、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抵押形式。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得占有抵押动产,并得就其出卖价金优先于其他债权而受清偿。由于不移转动产的占有而与以动产为标的的质权相区别。因动产抵押为不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的担保,故成立动产抵押须订立书面契约并经登记。
二、动产抵押的风险
动产抵押的风险有以下几项:
1、重复抵押。
三、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内容有哪些
1、抵押人及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
2、代理人名称(姓名);
3、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4、担保的范围;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6、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7、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