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丧失继承权从何时开始
一、一般丧失继承权从何时开始
一般丧失继承权从继承人被认定做出丧失继承权的行为后,继承权就会丧失,例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被法院判决后,就可以认定丧失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准备好相关材料;
2、准备好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审查相关材料;
4、审查无误后,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
小编提醒您,《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三、继承权丧失的特点
继承权丧失的特点:
1、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2、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3、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只有公民有《民法典》规定的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才丧失继承权。
4、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