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请刑事案件律师需要注意什么

  一、请刑事案件律师需要注意什么

  请刑事案件律师需要注意如下:

  1、尽量到律师事务所,到了律师事务所才能了解这个所的真实性,避免上当受骗;

  2、尽量核实律师的执业证,出钱请律师,要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3、必须与律师事务所签合同,有了合同才有依据,服务才有保障;

  4、应当向律师事务所进行缴费,要杜绝律师在办公场所以外“只收费,不办事”的现象;

  5、相信事实证据和法律,绝对不相信“包打赢”的承诺。律师服务体现在追求公平的过程,所有“包打赢”的承诺都是都有欺诈的可能;

  6、搞清投诉渠道,发现无执业证收案者应向公安机关报诈骗案;发现收费不公示、不出票、不尽责的,应向律师协会或司法局投诉,并有权知晓查处结果。

  二、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主要权利有什么

  1、有依法执行辩护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干涉的权利;

  2、有查阅案卷、了解案情的权利;

  3、有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4、有经许可或同意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与取证的权利;

  5、有申请延期审理的权利;

  6、法庭调查时有发问的权利;

  7、有对证人、证言询问、质证和对证据提出异议的权利;

  8、有申请调取新证据的权利;

  9、有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

  10、有拒绝辩护的权利;

  11、经被告人同意,有代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权利;

  12、有控告权;

  13、有获得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抗诉书副本、自诉人的起诉状、上诉状副本、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副本等各种诉讼文书。

  三、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流程如下:

  1、接受当事人或犯罪嫌疑人亲友咨询,办理委托手续;

  2、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并做好会见笔录;

  3、查阅、复印有关材料,包括起诉意见书和鉴定材料,并根据案件情况收集有利证据;

  4、开庭参与庭审辩护,向法院提交辩护意见等。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