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罪犯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一、假释罪犯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假释罪犯应遵守的规定有如下: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判决的罪,而且没被判决的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罚,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二、可以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可以假释的条件是:
1、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十三年以上,例外为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执行期间表现良好且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危险;
3、累犯以及因法定的八种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不得假释。
三、假释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