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其中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其中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其中的违约条款是有效:
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违约条款也属于解决争议的条款,所以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小编提醒您,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后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当事人应当返还因此取得的财产;
3、不能返还的财产应当折价补偿;
4、当事人对合同无效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