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是否可撤消
一、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是否可撤消
经公证的赠与协议一般不可以撤销;但是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具体条件有;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撤销;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与合同怎么写
赠与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赠与人所要赠与的财产的基本情况。如果涉及房产的,要写明该房产所在地区、占地面积、不动产权号等信息,还要注明该房产是否单独赠与受赠人。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了赠与条件的,还可以注明受赠人的责任与义务;
3、赠与人将财产赠与受赠人的意愿,即是否自愿赠与。因为受胁迫、恐吓等而订立的赠与协议无效;
4、受赠人是否同意接受赠与的情况;
5、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签字并按手印。
三、赠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