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如何调查对方存在的财产转移行为
一、离婚案件中如何调查对方存在的财产转移行为
离婚转移财产的取证方式:
1、调查配偶的银行存款,当事人自己有权委托律师调查,通讨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调查,此时需要提供对方的开户行和账号。
2、调查配偶持有的股票,如果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公司开户,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到证券公司调查,打印股票交易资金对账单,或直接去开户银行打印股票交易的对账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冻结何时可以解除
小编提醒您,离婚财产冻结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案件审结,判决生效即可解除。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三、离婚财产分割个人共同存款如何处理
离婚个人存款属于个人所有的部分,除另有约定外,则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先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