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诉讼不适用于哪些行政行为

  一、行政诉讼不适用于哪些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不适用于以下行政行为:

  1、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3、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

  6、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7、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二、行政诉讼需提交哪些材料

  行政诉讼需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的身份相关信息;

  2、被诉行政行为的证明相关材料;

  3、起诉状;

  4、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5、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

  小编提醒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主要体现为:

  1、产生的根据相同。都是基于行政争议的存在,用以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

  2、目的和作用相同。都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效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3、审查的对象基本相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都要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只是复议机关作为行政机关,所以审查范围要宽一些。

  4、产生的条件相同。都是一种依申请启动的活动。两种程序的启动,都有赖于相对人的申请。

  5、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一种权利救济手段。

  6、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作为行使行政权的一方当事人行政机关无权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