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保护有哪些,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物权的保护有哪些
物权的保护方式有:
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或者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小编提醒您,上述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物权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物权的基本原则有:
1、物权法定原则
2、公示、公信原则。
3、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4、维护公共利益与物权之恰当平衡
5、一物一权原则。
6、特别法优先原则
三、物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物权的法律特征是:
1、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介入。
2、物权是绝对权。物权的权利人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即只要不侵犯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义务。
3、物权是财产权。物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财产利益包括对物的利用、物的归属和就物的价值设立的担保。
4、物权具有排他性。物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他行使物权的干涉。而且同一物上不许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即“一物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