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代理和自己代理的区别,代理的法定种类
一、双方代理和自己代理的区别
双方代理和自己代理的区别有:
1、定义不同
双方代理则是代理人同时代表双方被代理人签订合同的行为。
自己代理行为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是明显的滥用代理权的一种,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2、效力不同
自己代理与双方代理是原经济合同法中的概念,该法中规定:“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或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此条规定中对于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签订的合同认定为无效。
3、风险不同
双方代理存在最大的风险就是代理人欺骗双方的被代理人从中渔利,自己代理也存在这样的风险。按照现在比较流行的信息不对称原理,代理人对这两种情况下被代理人的情况一清二楚,被代理人处于劣势。
二、代理的法定种类
小编提醒您,代理的法定种类可分为以下几种:
1、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在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所作出的授权行为属于单方的法律行为,仅凭被代理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以发生授权的法律效力。
2、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3、指定代理
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三、代理与行纪的区别
代理与行纪的区别有:
1、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
2、行纪的法律效果先由行纪人承受,然后通过其他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转给委托人;代理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享有。
3、行纪必为有偿法律行为;代理既可为有偿,亦可为无偿。